怀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
2023-03-05 12:42:0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吴俞贤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吴俞贤 )2月28日至3月1日,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。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李万千出席并讲话。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小建、向建平、黄雪鸿、熊安台、向守清、姜耀文、胡和平,秘书长李述文及委员出席。怀化市副市长邹兴旺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左牧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列席。  

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李万千在会上作讲话

分组审议现场
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拟向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计划清单的报告、市人大法制委关于《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(草案)》修改情况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事项的议案及说明。听取了关于落实《关于检查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<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>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》情况的报告和有关拟任人员发言。

投票表决

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怀化市人民政府2023年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计划清单》,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。李万千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,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。

李万千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







会议强调,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计划清单的执行,做到动态管理、全面落实;提高讨论决定质量,完善重大事项提出与审查、调研与论证、审议与表决等机制,确保用得对、议得好、落得实;加大督察督办力度,持续跟踪监督问效。要把社会保障“一法一条例”执法检查的问题整改、成效巩固、跟踪督办一抓到底,实行“清单式”办理、“滚动式”跟踪、“销号式”落实,真正实现问题真整改、工作真改进、效果真体现。要逐字逐句逐条完善《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保护和促进条例(草案)》,充分吸收意见建议,在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前提下,最大程度地体现地方特色,解决实际问题,促进民族民间医药事业发展,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会议期间还举行了怀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。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
责编:周玉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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